只改变用户名称,不改变电话租用权的称为“改名”。 用户将电话租用权转让给同一地址内的另一个用户的称为“过户”。以下几种情况可办理过户手续: 1.单位之间的过户,必须凭双方单位盖有公章的过户书面申请。 2.私人之间的过户,新用户的装机地址与原装机地址必须相符,同时写好一份过户书面申请,双方盖上印章(或签字),并出具双方身份证。 3.单位与私人之间的过户,装机地址与原装机地址须相符,同明,出具盖有双方印章的过户书面申请和私人身份证。 改名和过户手续,请就近到上海市电信公司各营业点办理。
申请方式